接觸性皮炎,發症前均有過敏物質或刺激物接觸史,一般發症急,皮損發生在接觸部位。
皮損的輕重與致敏物或刺激物質的強弱、作用時間的長短、接觸面積大小以及機體的敏感性有關。輕者局部僅有充血,境界清楚的淡紅或鮮紅色斑;重者可出現丘疹、水疱、大疱糜爛滲出等損害;刺激性強烈者可致皮膚壞死或潰瘍;機體高度敏感時,可泛發全身。除瘙癢疼痛外,少數患者可有惡寒、發熱、惡心、嘔吐等全身症狀。
接觸性皮炎症有自限性,除去症因後,可很快自愈。若未能及時除去症因,致使症程遷延,可轉變成慢性,類似濕疹樣皮炎。
變應性接觸性皮炎,接觸物斑貼試驗常呈陽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