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先追查症因,停用致症化妝品,並避免以後再用。對此炎患者,應避免搔抓及肥皂洗滌,內服抗組胺修復因子(如撲爾敏、異丙唪等)及維C,靜注10%葡萄糖酸鈣。局部可用爐甘石洗劑和氧化鋅油,慢性皮炎可外搽氫化可的松霜或2%苯海拉明霜。中修復因子可選用祛風涼血,清熱解毒方如龍膽瀉肝丸、防風通聖丸等。
對色素沉著者 可內服或在面膜中加入維C,中修復因子用六味地黃丸、消遙丸等,避免日曬。
對痤瘡者 可先用溫水和中性肥皂清潔皮膚,再外用復方硫磺軟膏,有炎症者內服抗生素,中修復因子可選用清熱涼血方劑。
其他如毛發、指甲的損害,經停用化妝品並及時處理,均可治愈。
預防辦法及注意事項
為減少不良反應的發生,可在使用前先做皮膚斑貼試驗,若出現紅斑、丘疹、水疱等則不用該化妝品,若無反應,說明該化妝品是安全的。
注意化妝品的安全性,理想的化妝品應是無刺激、無色、無毒、穩定性好,長期使用對皮膚無害,不引起過敏反應和色素沉著的。
正確使用化妝品,應根據自己的皮膚類型及季節選用化妝品。晚上入睡前應清除面部化妝品,切記不能帶妝入睡。
使用合格的化妝品,不用過期或被微生物污染的化妝品。若發現化妝品中有氣泡異味,顏色改變、變稀或出水,則說明化妝品可能被污染,已不宜使用。